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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 |||||||||||||||||||||||||||||||||||||||||||||||||||||||||||||||||||||||||||||||||||||||||||||||||||||||||||||||||||||||||||||||||||||||||||||||||||||||||||||||||||||||||||||||||||||||||||||||||||||||||||||||||||||||||||||||||
日期:2025-04-29 17:02:40 | 打印 | ||||||||||||||||||||||||||||||||||||||||||||||||||||||||||||||||||||||||||||||||||||||||||||||||||||||||||||||||||||||||||||||||||||||||||||||||||||||||||||||||||||||||||||||||||||||||||||||||||||||||||||||||||||||||||||||||
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经营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使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及时了解安平惠民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发展状况,全面监督本行的经营行为,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行对2024年全年经营情况进行试披露,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范围 此次信息披露面向社会公众、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二、信息披露方式 在信息披露期内,将《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放置在各营业网点营业柜台外供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查阅;信息披露结束后,文本将在办公室存放,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登载于官方网站http://www.aphmczyh.com,确保公众能方便地查阅。 三、信息披露期限 信息披露期限为自信息披露之日起长期披露。 四、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 (一)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恩久 3.注册地址:安平县西马路8号 (邮政编码:053600,联系电话:0318-5287206) 4.其他有关信息: 银监局批准开业日期:2013年12月20日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42H313110001 注册登记日期:2013年12月24日 登记地点:衡水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资金:54269880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31100087285837H 5.经营范围: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6.组织结构: (1)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2)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本行内设综合管理部、计财运营部、风险合规部、综合业务部4个职能部门,设二级部门安全保卫部挂靠在综合管理部、同业业务部挂靠在综合业务部。 (3)本行下辖营业部1家,支行4家;4家支行分别为:中心路支行、汉王路支行、南王庄支行、子文支行。 (4)截至2024年末,本行在岗员工79人,其中正式员工77名,劳务派遣员工2名。 (二)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财务信息 1.利润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实现拨备前利润1291.94万元,利润总额941.88万元,净利润931.04万元。 2.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为157986.73万元,较年初增加4843.37万元。其中,各项贷款88000.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5.70%;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7986.5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06%;存放同业款项38179.3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4.17%;债权投资11845.3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50%;其他债权投资11538.9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30%;存放银联保证金3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2%;其他非生息资产405.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25%。 3.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为146759.08万元,较年初增加4170.76万元。其中,各项存款139353.3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94.95%;向中央银行借款15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02%;租赁负债510.5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35%;其他非付息负债5395.1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3.68%。 4.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所有者权益为11227.65万元,较年初增加672.6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426.99万元,资本公积773.01万元,盈余公积594.39万元,一般风险准备1897.89万元,未分配利润2535.37万元。 5.其他情况 本行已于2022年初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会计准则。 (三)风险管理状况 针对经济金融形势和监管政策方面出现的新变化,本行不断改善风险管理水平,提高抗风险能力,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力求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及时化解。全行牢固树立审慎经营的原则,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中加大监控力度,完善制约措施,确保了各项业务的稳健运作和安全无事故。 1.监管指标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1213.72万元,一级资本净额11213.72万元,资本净额12011.73万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82551.24万元,操作风险加权资产8783.73万元,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91334.97万元,资本充足率为13.15%,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2.28%,资产流动性比例为163.70%,符合监管指标要求。 2.信用风险管理状况 (1)基本情况 本行正在努力建设智能独立、风险制衡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并执行覆盖全行范围的信用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管理政策和流程,确保风险和收益得到均衡。本行设立风险合规部,并成立利率定价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依据定量和定性分析,对客户进行整体风险分析和价值判断,合理测算授信额度。风险合规部负责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对信贷风险点进行有效审查,负责拟定和完善本行风险合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实施其他风险合规事项管理。 本行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贷款新规和审贷分离的原则,制定互相制约的工作岗位及职责,确保信用风险管理流程的有效实施,同时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证分类结果真实完整。 (2)贷款风险分类方法 根据《安平惠民村镇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本行按季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等贷款风险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贷款风险的识别、界定、监测、控制、转移、分散与补偿,以及贷款风险管理的考核、奖罚、组织与实施等内容。 (3)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余额为88000.81万元,其中:正常贷款86502.83万元;不良贷款1497.98万元。贷款损失准备金额为2292.59万元,拨贷比为2.61%,拨备覆盖率为153.05%。 (4)单一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情况 本行实行了信贷授信管理,根据《安平惠民村镇银行授信管理办法》,对单笔额度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实行“2+2+1”审批,即由两名调查人进行调查,两名审查人进行审查,由有权审批人审批;对单笔额度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的,实行贷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截至2024年末,本行资本净额为12011.73万元,单一客户最大贷款额度为5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4.16%,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单一客户集中度不超过资本净额10%的要求。 3.流动性风险状况 本行初步建立了流动性风险的监管体系,每天对资金头寸进行监控,严格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盲目追求信贷扩张,超比例放款,对流动性风险指标定期进行度量和监测,分析结果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反馈,形成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合力。同时和主发起行签订流动性支持协议,并与同一发起行发起的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文安惠民村镇银行签订流动性互助协议,加强流动性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流动资金稳定充足,有效防范挤兑风险。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机制,随时监测资金头寸,出现流动性风险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责令停止发放一切贷款,回收到期贷款,同业调剂资金等渠道救助,确保资产的流动性。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流动性比例为163.70%,按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应高于25%的要求,本行超138.70个百分点。 4.市场风险状况 本行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并成立了利率定价委员会,按照风险效益原则、风险覆盖原则、择优限劣原则、市场化原则和公开制原则,实施灵活机动的差异化利率政策,应对日趋激烈的业务竞争。同时做好利率风险的控制,每月按要求向人民银行报备,提高风险管理和定价能力。 5.操作风险状况 一是加强合规文化建设,防范操作风险,高度重视合规思想教育,弘扬合规创造价值理念,全面增强全员合规意识,不断强化制度执行;二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员工行为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三是强化流程控制,强化规范操作,增强员工合规风险意识,加强制度执行力,防范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的发生。在报告期内,辖内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6.声誉风险和舆情风险情况 我行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专门下发了《安平惠民村镇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并制定《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清晰明确各岗位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切实加强声誉风险与舆情管理工作,全力维护本行的良好形象。 在舆情管理方面,我行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服务质量、产品营销以及员工不良行为等可能引发舆情风险的关键领域。一旦发现潜在风险点,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通过适时调整相关信贷政策,确保业务开展的合规性与合理性;大力加强员工服务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与专业素养;畅通消费者权益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消费者的诉求,从源头上减少舆情产生的可能性。同时,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的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到重大突发事件具有爆发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重等特点,不断完善舆情应对管理机制,做到对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发现、快速上报、有效化解、妥善处置。 在突发事件处置方面,我行注重细节,对各类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细致的细化完善。目前,已形成了涵盖灾害应对、安全保卫、系统及网络、支付清算、柜面业务、电子银行等多个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为确保预案的有效执行,我行强化员工对演练脚本的学习,提高各网点工作人员的应急自救能力。并且,增加应急演练的频次,通过一次次的演练,不断优化应急机制,做好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与准备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科学处置。 7.科技信息风险情况 我行建立了包括《安平惠民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科技制度》《安平惠民村镇银行内控及风险评估细则》《安平惠民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安平惠民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基础制度》等制度为主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确立了董事会、高管层的信息科技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科技三道防线,并实际运作;科技人员具备专业知识能力,能够满足科技需求;建立了相关应急预案,保证业务连续性。我行核心系统外包,按要求开展外包风险评估及外包服务商尽职调查,外包合同内容完整,开展外包服务监督与评价,建立非驻场外包服务的风险管理机制与外包人员管理制度,截至2024年末,未发生信息科技风险事件。 8.洗钱风险管控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职责,开展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分类管理和身份信息治理工作,持续提升客户信息完整度;通过对反洗钱监测系统精细化管理,优化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强化交易监控和报告,加强系统与模型建设,优化系统功能;此外我行还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能力及专业素养,切实提升洗钱风险管理水平,推进反洗钱管理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000.81万元,其中农户贷款共计53037.12万元,占各项贷款的60.27%;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共计71479.15万元,占各项贷款的81.23%。当年累计发放农户贷款34067.60万元,1100户;当年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57472.85万元,576户。 (五)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4年末,我行绿色信贷余额为0。我行将继续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多种金融产品为主导,以证券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支撑,构建与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绿色金融创新体系,支持和促进我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 (六)薪酬情况 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薪酬管理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了《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4年度薪酬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实施薪酬管理。 1.成立以董事长任组长的薪酬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行薪酬管理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管理部,负责薪酬日常考核工作。 2.2024年薪酬总量为1496.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为487.63万元,占比为32.59%。薪酬构成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存款基础工资、附加薪酬、绩效工资、奖励工资六部分。其中,附加薪酬包括津(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奖励工资指年末奖金和在开展的各季度、各阶段活动评先选优过程中取得的奖励工资。 3.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重要岗位员工基本薪酬执行情况如下表:
4.本行制定了《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延期支付情况:董事长延期支付比例为60%,行长、监事长延期支付比例为50%,副行长及其他高管延期支付比例为40%,延期期限为三年,遵循等分原则,截至2024年末,董事长延期金额0万元(董事长2024年12月份正式履职),行长8.20万元,监事长12.70万元,副行长7.76万元,行长助理4.62万元。客户经理岗的贷款绩效的50%延期作为风险金,大额客户经理2万元封顶,小额客户经理1万元封顶。风险合规部定期对薪酬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薪酬分配落实到位。 5.本行年度薪酬管理实施细则均通过本行董事会审核,并报监管部门备案。2024年度,除了成本收入比,其他指标,例如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农户小微占比等均达到监管指标要求。 (七)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基本形成了董事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实施,监事会加强监督的制衡关系。初步建立了激励和约束机制,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地发展。 1.“三会一层”和各委员会设置情况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共有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1名,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薪酬福利委员会,并设立关联交易管理岗位;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其中监事长1名;高级管理层设行长1名,副行长3名,行长助理1名。法人治理架构建设良好,内控管理流程较为完善,各项经营管理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三会一层”职责定位准确,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形成了决策、经营和监督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机制。 2.股东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总行五楼会议室,出席人员为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提案》《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尽责评价报告的提案》《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提案》《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3年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方案的提案》《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案》《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提案》《关于安平惠民村镇银行2023年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提案》。 2024年9月10日,召开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总行五楼会议室,出席人员为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168.56万元变更为5426.9880万元;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第四条、第十四条,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审议并通过委托冯锦办理变更事项。 2024年10月25日,召开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总行五楼会议室,出席人员为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张春东同志辞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张所坤同志辞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增补王恩久同志为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董事的提案》《关于增补刘铁同志为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董事的提案》。 3.董事会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王恩久,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从事金融工作36年。1988年11至1992年7月,任九台市农村信用社春阳信用社营业室记账员;1992年7月至1993年9月,任九台市农村信用社二道沟信用社营业室会计;1993年9月至1997年3月,任九台市农村信用社联社审计科稽核员;1997年3月至1999年1月,任九台市农村信用社兴隆信用社外勤负责人;1999年1月至2002年1月,任九台市农村信用社联社业务科副科长;2002年1月至2007年7月,任九台市农村信用社二道沟信用社主任;2007年7月至2009年4月,任九台市农村信用社联社人力资源部经理;2009年4月至2011年2月,任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大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廊坊市安次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13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兼第三区域中心主任;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兼第三区域中心主任兼安平惠民村镇银行代为履职董事长;2024年12月至今,任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兼第三区域中心主任兼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董事长。无对外兼职情况。 刘铁,男,中共党员,汉族,出生于1971年9月,大专学历,从事金融机构工作29年。1991年12月至1994年12月,在步兵81237部队69分队任书记员;1995年4月至2001年2月,在乾安县农业银行让字营业所从事出纳员、副主任;2001年2月至2010年10月,在乾安县农业银行客户部先后从事客户经理、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8月,在乾安惠民村镇银行综合业务部先后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在合阳惠民村镇银行任行长助理;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在合阳惠民村镇银行任副行长;2017年8月至2023年3月,在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任副行长;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在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任行长(代为履职);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在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任行长;2024年7月至今,在安平惠民村镇银行任行长。无对外兼职情况。 李占雄,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5年10月至1988年12月在51025部队服兵役;1989年12月至1996年10月任人民银行安平县支行保卫科干事;1996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人民银行安平县支行稽核科科员;1997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人民银行安平县支行金融监管科科员;1999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人民银行安平县支行农金科科员;2003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衡水银监分局安平办事处监管员;2012年3月至2016年4月任衡水银监分局安平办事处副主任科员;2016年4月至今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无对外兼职情况。 王彦威,男,汉族,198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02年7月,在饶阳县粮食局同岳粮站工作;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任饶阳县粮食局同岳粮站经营部经理;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任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9月至2022年8月,任安平县安保棉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安平县张舍金属丝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铭,女,汉族,199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13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中国银行安平支行大堂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安平县欧艺交通网业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王恩久、刘铁、李占雄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除法定休息日及一些关于本行重要事情需离行外,一直在本行工作。王彦威为安平县张舍金属丝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刘铭为安平县欧艺交通网业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自本行运营以来,二位董事在本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事项时均按时出席。截至2024年末,二位董事实际在本行工作天数为25天。 本行未设立独立董事。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先后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次会议,共审议各类议案27个。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开展各自议案审议及会议。 4.监事会 (1)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张波,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9年8月至1992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德惠市支行和平营业所农贷会计;1992年1月至1996年6月任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审稽科稽核员;1996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科副科长;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人事监察科科员(副科级);2001年7月至2002年3月任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银达信用社主任;2002年3月至2002年10月在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社;2002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市场营销部、计划管理部经理(副科级);2003年6月至2004年1月任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市场营销部副主任;2004年1月至2004年7月任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计划信贷科副科长;2004年7月至2007年4月任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计划信贷科科长;2007年4月至2009年7月任长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稽核局驻榆树市农村信用联社稽核分局局长;2009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吉林德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柏支行行长(负责人);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任德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柏支行行长;2014年4月至2014年7月任吉林德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柏支行党支部书记,其间在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挂职副行长锻炼;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待遇);2015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惠民村镇银行管理部第三区域中心稽核审计部负责人(副行长待遇);2020年6月至今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监事长。无对外兼职情况。 张敬雅,女,1989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9年7月至今任安平金德隆网业有限公司会计。 王璐婷,女,199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营业部柜员;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南王庄支行内勤负责人;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计财运营部科员;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风险合规部科员;2019年4月至2023年2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2023年2月至今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无对外兼职情况。 张波为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监事长,王璐婷为本行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除法定休息日及一些关于本行重要事情需离行外,一直在本行工作。张敬雅为安平金德隆网业有限公司会计,在本行召开监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事项时均按时出席。截至2024年末,张敬雅在本行实际工作天数为25天。 本行未设立外部监事。 (2)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先后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七、八、九次会议,共审议各类议案12个。 5.高级管理层成员基本情况
刘铁,男,中共党员,汉族,出生于1971年9月,大专学历,从事金融机构工作29年。1991年12月至1994年12月,在步兵81237部队69分队任书记员;1995年4月至2001年2月,在乾安县农业银行让字营业所从事出纳员、副主任;2001年2月至2010年10月,在乾安县农业银行客户部先后从事客户经理、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8月,在乾安惠民村镇银行综合业务部先后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在合阳惠民村镇银行任行长助理;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在合阳惠民村镇银行任副行长;2017年8月至2023年3月,在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任副行长;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在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任行长(代为履职);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在廊坊市安次区惠民村镇银行任行长;2024年7月至今,在安平惠民村镇银行任行长。无对外兼职情况。 李占雄,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5年10月至1988年12月在51025部队服兵役;1989年12月至1996年10月任人民银行安平县支行保卫科干事;1996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人民银行安平县支行稽核科科员;1997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人民银行安平县支行金融监管科科员;1999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人民银行安平县支行农金科科员;2003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衡水银监分局安平办事处监管员;2012年3月至2016年4月任衡水银监分局安平办事处副主任科员;2016年4月至今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无对外兼职情况。 刘光辉,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3年11月至1995年8月任安平县河漕信用社出纳、会计;1995年8月至1998年3月任 安平县河漕信用社信贷员;1998年3月至2003年5月任安平县河漕信用社信贷副主任;2003年5月至2005年1月任安平县河漕信用社副主任;2005年1月-2011年4月任安平县河漕信用社主任;2011年4月至2015年8月任安平县后张庄信用社主任;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2017年1月至今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无对外兼职情况。 王云刚,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2年3月至2005年7月任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二道沟支行外勤代办员;2005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二道沟支行外勤信贷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二道沟支行外勤负责人;2015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综合业务部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行长助理;2019年9月至今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无对外兼职情况。 李艳伟,男,汉族,198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吉林九台农商行景阳支行营业部综合柜员;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任吉林九台农商行景阳支行营业部客户经理;2013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吉林九台农商行景阳支行大堂经理;2013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综合业务部负责人;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综合业务部总经理助理;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中心路支行行长助理(主持工作);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子文支行行长助理(主持工作);2017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综合业务部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综合业务部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营业部总经理;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营业部兼计财运营部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行长助理。无对外兼职情况。 (八)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无关联交易。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内控制度建设 本行制定了《安平惠民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量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安平惠民村镇银行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办法》《安平惠民村镇银行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制度》《安平惠民村镇银行消费投诉信息披露制度》《安平惠民村镇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制度管理办法》《安平惠民村镇银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安平惠民村镇银行消费投诉责任追究制度》《安平惠民村镇银行重大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安平惠民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管理办法》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并根据监管要求、业务发展实际适时更新。 2.组织体制建设 本行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之中,明确了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由董事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及指导,由高级管理层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目标和政策的有效执行。 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牵头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内容涵盖消保工作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汇报机制能够满足履职要求。 本行指定综合管理部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部门职责能够体现独立开展本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和督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相关职责和义务的地位。综合管理部负责牵头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其他部门及下级机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综合管理部配备消保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并有专门经费,保证能够独立开展工作。部门对负责消保工作的员工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且不低于同类岗位平均水平。 3.考核评价 本行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合理分配相关指标的占比和权重。对投诉工作进行考核时,本行综合考虑业务合规性、客户满意度、投诉处理及时率与合格率等,不简单以投诉数量作为考核指标。 4.消费投诉情况 本行始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去抓,各营业网点公示投诉流程图和投诉电话等信息、设立客户意见簿,时刻保持妥善、快速处理相关投诉的积极态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有效化解客户投诉纠纷。2024年,本行共涉及金融消费者投诉1件,为个人贷款业务投诉。全年无群体性投诉或由投诉引发舆情、诉讼的情况。从投诉业务内容看,主要涉及贷款业务;从反映渠道看,消费者主要通过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从反映性质看,主要涉及业务规则或流程、服务态度或服务水平;从投诉地区看,均为安平县域内。本行所有投诉处理均快速有效地完成了内部调查,并积极与客户达成谅解。针对客户投诉所反映出的问题,我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矛盾纠纷的溯源治理水平,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及网点,从而进一步优化完善业务流程。 (十)金融产品或服务 1.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通过合同约定的账户办理与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3)合同项下借款为外汇借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妥与本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 (4)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借款人需展期的,应在借款到期前15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挤占、挪用借款。 (6)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2.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金融消费者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等情况,要求金融消费者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金融消费者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金融消费者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就金融消费者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依据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金融消费者发放借款。 3.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 (1)产品一:易企贷(保证类)执行年利率8.7%,优企贷(抵押类)执行年利率4.5%-6.96%。 (2)产品二:组合贷执行年利率7.56%-9.57%。 (3)产品三:助农通执行年利率9.6%。 (4)产品四:叉车贷执行年利率7.5%。 (5)产品五:城信贷年利率9.6%。 (6)产品六:惠农贷(保证类)执行年利率8.7%,惠农贷(抵押类)执行年利率6.96%。 (7)产品七:园丁家庭贷执行年利率3.8%。 4.金融消费者应当负担的费用及违约金 (1)金融消费者自愿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保险等费用。 (2)因金融消费者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金融消费者应当承担银行为此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公证费、评估费、处置费、拍卖费及相关拍卖辅助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5.因金融产品或服务产生纠纷的处理及投诉途径 客户投诉渠道:电话投诉、意见簿(箱)投诉、上门投诉、信件投诉、媒体投诉、监管部门和政府部门转来投诉。 投诉电话:0318-5287206 6.银行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或名称 自助终端设备Q/131125A004-2023; 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Q/131125A003-2023; 网上银行服务规范Q/131125A001-2022; 营业网点服务标准Q/131125A002-2022; 老年客户服务标准Q/131125A005-2022。 7.实际承担合同义务的经营主体 在合同中实际承担义务的经营主体为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其他可能影响金融消费者决策的信息 无。 (十一)重大事项 1.股东股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末,我行股本金总额5426.988万元,共有股东98户:法人股东13户,占总股份的85.15%,其中发起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为52.80%,为我行大股东;自然人股东85户,合计持股比例为14.85%,其中职工自然人股东74户,合计持股比例为9.61%,非职工自然人股东11户,合计持股比例为5.24%。我行股权结构相对明晰,符合监管要求,截至目前,我行无对外质押、担保情况。 2.前十大股东基本情况及持股变化情况 金融机构名称: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行前十大股东未发生变化。 3.主要股东基本信息 主要股东关联方信息见附件1.《主要股东关联方名单》 4.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2024年7月,刘铁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行长,2024年12月,王恩久任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董事长。 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也未发生董事及高管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6.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河北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衡水分所负责本行2024年度会计年报审计工作。 (十二)审计报告 详见附件2.《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五、重要提示 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